问:我家房子共有三层,一楼是前夫的,二楼归儿子,三楼属于我。平时前夫并不住这里,只是偶尔来房子看看,有时在一楼打打牌。儿子在外地上班也不住这里,春节才回家聚十来天。前夫不信佛,2017年元月7日,前夫跑上三楼佛堂,砸了佛台,当晚我就回女儿家去住了。2017年元月8日晚上十二点左右,我家三楼着火了,进门右手的生活区,厨房里才购买的液化气、油、米等生活用品全部烧光了,锅碗瓢盆等都化为了灰烬。但值得庆幸的是:正堂佛台,进门顶端靠右手边的书架上的,佛书和点小房子用的一个似乒乓球桌大小的桌子上的所有东西,还有佛堂左边的台式电脑等都完好无损。请问,房子被烧后是否属凶宅?佛堂还可以恢复使用吗?
答:没有搬家之前佛堂可以使用,但是必须搬家,否则殃及后代,被火烧过的是凶宅,绝对不能住的。